(文/3sNews高級編輯 龍薇)3月20日消息,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日前表示,該機構已經向亞馬遜公司下發(fā)了許可,允許其實驗無人駕駛飛行器,但僅限研發(fā)與員工培訓用途。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表示,依照許可要求,亞馬遜的無人機的飛行高度必須限制在400英尺(約122米)高空以內,而且試飛須在白天進行。試飛無人機須停留在操縱者與觀察員的視線范圍內。操縱無人機的駕駛員必須同時持有私人飛機駕駛許可與最新的健康證。此外,亞馬遜每月還需向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提交有關飛行架次、每班飛行時間、意外發(fā)生的軟硬件故障等信息。
早在2013年12月,亞馬遜提出了使用無人機送貨服務的物流項目,計劃讓所有訂單從發(fā)貨開始預計將會在30分鐘內送達1.6公里范圍內的客戶手中,正是日后引起普遍關注的“Prime Air”計劃。由于美國對通用航空的管理制度一向嚴格,亞馬遜只能在美國以外的多個對無人機管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展開了無人機測試。
去年7月,亞馬遜向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提出申請,希望獲得用無人機送貨的許可。然而,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卻一直并未明確表態(tài)。對此,亞馬遜CEO杰夫·貝索斯也無奈地表示,“科技不再是威力巨大的長桿武器,什么樣的武器都需要被監(jiān)管。”
此后,FAA一直陸續(xù)有限度地面向指定的企業(yè)頒發(fā)商用無人機許可,其中涉及影視拍攝、農業(yè)保險等為數不多的幾個領域,但無人機快遞應用并不在開放之列。直至今年2月,FAA提出監(jiān)管草案,對小型無人機的飛行做出多種限制,包括飛行不得離開操作人員視線范圍,不得從無人機上扔物品等。新法規(guī)草案的出臺,意味著無人機商業(yè)化短期內可能不會在美國成為現實,杰夫·貝佐斯的無人機快遞的偉大構想似乎一夜之間泡湯。
但盡管草案中為無人機商用設置了多道門檻,但FAA不能忽略無人機商用的巨大訴求以及來自企業(yè)方面的巨大壓力。據悉,亞馬遜曾向FAA發(fā)信警告稱,如果FAA不允許亞馬遜進行更多無人機試驗,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亞馬遜會將更多無人機研究項目搬出美國,與此同時,亞馬遜正在英國測試其無人機項目。嚴格的無人機監(jiān)管政策,無疑限制了美國無人機企業(yè)迅速發(fā)展的拳腳,顯然,歐洲以及中國在無人機領域取得的飛速發(fā)展及突出成就,已經無法讓美國聯邦政府坐視不管了。
在無人機新法規(guī)草案出爐之日,聯邦航空局也在考慮為4.4磅(約2kg)以下的超小型無人機創(chuàng)建一個單獨的類別,使得飛手能夠合規(guī)的飛行??赡懿扇「鼘捤傻谋O(jiān)管措施,操作者不需要通過任何考試,只需要向FAA提交一份書面聲明,承諾自己熟悉基本的航空安全措施。
如今,FAA終于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正式宣布批準亞馬遜展開無人機快遞測試服務,這是看上去很美的決議,但據業(yè)界專家分析,在測試服務階段,無人機必須保持在駕駛操作員的可視范圍之內,實則還是設置了多重限制。對于無人機運送包裹服務,如果始終在操作員可視范圍之內,除了作為一個炒作噱頭,還能有何裨益?顯然,FAA也深知這只是一小步,畢竟無人機物流涉及到多方利益,而網民們戲謔地宣稱要將快遞無人機射落的事,也釋放出美國民眾對無人機物流觀念尚未接受的觀念。因此,只能跨出一小步,否則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
總言之,對于批準亞馬遜進行無人機研發(fā)的決議,具備一定的積極意義的同時,也表明,距亞馬遜Prime Air項目真正落地,還要有很遠的路要走,而FAA也將亦步亦趨地適時調整其監(jiān)管策略,畢竟新法規(guī)的正式出臺,也許還要再等上一年半載。
據悉,未來一段時間內,亞馬遜將在西雅圖附近地區(qū)的室外測試無人機,這一位置也是亞馬遜的一個研發(fā)實驗室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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