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平湖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發(fā)布公開征求《平湖市推進全域旅游發(fā)展若干政策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意見》指出,鼓勵大視聽產業(yè)投資,智慧旅游產品開發(fā)。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大視聽項目,對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實際投資額的大視聽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開發(fā)旅游大數據綜合管理系統(tǒng)或智能導覽、智能導游咨詢、電子講解、實時推送、免費WiFi和視頻監(jiān)控等智慧旅游場景應用;建成智慧導航、智慧導購、智慧導覽、智慧導游智能導游、VR全景、電子導覽圖等應用系統(tǒng)的旅游企業(yè),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鼓勵旅游企業(yè)在文博場館、考古遺址公園、旅游景區(qū)、旅游度假區(qū)、旅游休閑街區(qū)、主題公園、演藝場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qū)等,運用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拓展現實(XR)、混合現實(MR)、元宇宙、裸眼3D、全息投影、數字光影、智能感知等技術和設備建設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費新場景;促進電子競技、動漫游戲等線上數字場景與線下旅游場景融合發(fā)展;開發(fā)以上智慧旅游產品的旅游企業(yè),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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