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字節(jié)跳動副總裁李亮在個人微頭條發(fā)文稱,百度涉嫌作“偽證”,在某刑事案中提供了截然相反的兩份證詞,并曬出兩份蓋有“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說明》作為證據(jù)。
兩份文件分別是,2018年12月12日,百度公司向某地方辦案機關出具證明,表示從沒有設立過“內容生態(tài)市場部”;在當事人提供大量證據(jù)后,2020年3月7日,該地方辦案機關再次找百度核實,百度又改口承認設立過“內容生態(tài)市場部”。
公開報道顯示,百度近期已多次因攻擊今日頭條被法院判決敗訴。2020年11月30日,因人為干預搜索結果、在搜索頁面詆毀今日頭條,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構成商業(yè)詆毀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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