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在其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了“關(guān)于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認證組織工作的函”。具體內(nèi)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關(guān)于第六批取消和調(diào)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fā)〔2012〕52號)明確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認證工作將改由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鑒于行政審批項目的調(diào)整,特對測繪計量檢定工作有關(guān)事項函告如下:
一、即時停止組織國家級測繪計量檢定員資格認證(含復審)工作。
二、2012年省級認證工作由各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視本地情況自行確定,如條件不成熟,可推遲組織。
三、對于獲得《測繪計量檢定員》證滿5年,須于2012年進行延期復審的人員,若本省在2012年不組織相關(guān)工作,其證書有效期延長一年,復審工作推遲至2013年由各省一并組織。
四、根據(jù)國務院精神要求以及當前測繪計量檢定工作實際,我局將即時啟動《測繪計量管理辦法(暫行)》修訂事宜。請各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盡快開展本地區(qū)相關(guān)管理辦法特別是“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認證辦法”編制或修訂工作,以保證測繪計量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土測繪司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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